带国外妻子回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苏州律师
2024-12-31
法律分析:婚姻关系的双方如果有一方居住生活在国外,并且无法回国办理离婚事宜的话,双方只能通过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回国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理起诉或应诉。即国外一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起诉书(答辩状)、授权委托书。其中起诉书应说明起诉的请求、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材料,答辩状应当表明对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法律意见,授权委托书写明授权权限及委托期限,材料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或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公证后交由国内代理人,国内的代理人即可代表委托人立案起诉或出庭应诉,发表法律意见,参加法庭辩论,领取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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