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谁被称为当事人?

苏州律师 2025-01-09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是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是第三人。法律依据: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拱墅区看守所地址 鄞州区看守所地址 慈溪市看守所地址 乐清市看守所地址 诸暨市看守所地址 金华市看守所地址 台州市看守所地址 临海市看守所地址 天台县看守所地址 三门县看守所地址 常山县看守所地址 江山市看守所地址 普陀区看守所地址 宝山区看守所地址 崇明区看守所地址 上海市看守所地址 宁波市看守所电话 平阳县看守所电话 泰顺县看守所电话 文成县看守所电话 平湖市看守所电话 徐汇区看守所电话 桐庐县律师 宁波北仑区律师 海盐县律师 绍兴市律师 兰溪市律师 义乌市律师 龙泉市律师 常州市律师